如今,工作微信早就成了職場人的 “必備工具”—— 銷售談客戶、客服解難題、招商對接合作、售後跟進服務,都離不開它。那麽,員工離職時,日常經營打造的微信賬號到底該歸誰、客戶資源算個人還是公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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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簡介
法院審理
法官說法
網絡虛擬財產的法律邊界
如今,網絡社交賬號已體現出明顯的人身、財產屬性、管理屬性。無論是社交賬號、遊戲賬號、工作微信號,還是平臺店鋪後臺,這些看似“虛擬”的存在,卻承載著真實的商業價值與法律利益,也成為受法律保護的新型財產。
好多人離職時都會因為工作賬號發生糾紛,究竟是什麽原因?
表面上看,一個賬號只是一個“入口”;但在司法視角裏,它往往是一個載體——載體之中包含著客戶資源、交易信息、歷史溝通記錄,以及企業投入巨大的商業價值。因此,賬號本身雖為虛擬,卻具有真實且可衡量的經濟利益。換句話說,賬號並非“空殼”,它是企業運行的一種新型商業資產。
這些虛擬賬號看得見摸不著,法律上是如何認定的?它們算財產嗎?
依據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七條:“法律對數據、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,依照其規定。”這意味著:網絡虛擬財產已被納入民法體系保護範圍。其法律屬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:1.虛擬性:它不是實物,而是一種數據形態的存在。2.財產性:無論是客戶資源、訪問量、粉絲數,還是店鋪評分,都能帶來真實的收益。3.可控制性:即誰擁有登錄權、管理權、數據的使用權。在司法實踐中,這些因素構成了“網絡虛擬財產”的基本認定標準。
法院認定一個工作賬號歸個人還是公司,主要看哪些方面?
核心在於兩點:目的性與來源性。1.目的性:賬號建立的目的是什麽。如果賬號因工作需要創建,且用於對接企業客戶,那麽它更可能屬於企業。2.來源性:賬號背後的資源從何而來。如果資源來自企業投入,如市場推廣、廣告投放、品牌影響力,那麽企業享有優先的權屬。此外,法院會綜合以下事實依據:誰提供了註冊設備、手機號?誰建立了賬號制度?賬號是否在履行崗位職責中使用?客戶是否因企業品牌才產生信任?這些因素往往能逐步推導出明確的權屬結論。
如果員工離職後就是不肯交接工作賬號,會有什麽法律後果?
離職人員應當履行以下義務:完成賬號與客戶資料交接、歸還企業提供的設備、遵守保密義務、禁止利用曾經管理的信息牟利。若拒絕履行,可能涉及:違約責任、侵權責任、商業秘密侵犯、不當得利。這些責任有時會疊加,最終的法律後果可能非常嚴重。
除了工作微信以外,還有哪些可以認定為 “網絡虛擬財產”?
隨著數字經濟快速發展,虛擬財產的範圍正在不斷擴大,例如:1.平臺店鋪賬號(如電商店鋪):包含信用評分、粉絲量、店鋪等級,價值可達百萬級。2.遊戲賬號及遊戲道具:法院已多次認定它們屬於受法律保護的財產性利益。3.短視頻賬號、直播間後臺:因具有粉絲基礎、商業轉化能力,司法認定價值越來越高。
法官提醒
對企業和員工的實用提醒:1.企業應提前制定賬號管理制度,包括賬號登記、分配、密碼管理、交接流程等。2.離職交接應形成書面記錄,包括賬號、數據、設備、客戶交接清單。3.員工應充分認識“工作賬號不是個人財產”,依法履行保密與協助義務。4.平臺應明確賬號屬性和管理規則,以減少用戶之間的權屬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