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宗慶後遺產爭奪案”又有了新的程序進展。
婚前協議,不是計算愛情,是為不確定的未來,寫一份確定的答案。
藏在合同里的這種“隱形條款”,法律上叫格式條款。
公司社保沒交夠,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:我可以“被迫離職”,然後找公司要經濟補償金。
虛擬財產價值受市場偏好影嚮較大,競買人應理性評估、合理出價,切勿盲目跟風炒作。
“一對一”教育培訓服務不同於標準化、批量化服務,高度依附特定教師個性化、專屬化教學,兼具人身信賴屬性。
法律不僅保護合法的繼承權益,更認可、褒獎親屬間無私的幫扶與照料,既嚴守法律規定,又彰顯道德引領,傳遞出鮮明的價值導向。
購買重疾險,為的是罹患重疾之時能有保障兜底,豈料理賠時保險公司以“遺傳性疾病”屬於免賠範圍為由拒賠,雙方為此對簿公堂。
員工工資被拖欠數月,用人單位提出以茶葉抵扣薪資並簽訂協議,事後拒不支付貨幣工資,該以物抵薪的約定是否有效?
基於保險合同的特殊性,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最大限度地誠實守信,故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第十六條規定了投保人負有如實告知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