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高凈值人群財富傳承需求的增長,遺囑信托逐漸成為家族財富管理的可選工具。
近日,一起因年會引發的勞動糾紛案,引發廣泛關註。
繼承開始後,按照法定繼承辦理;有遺囑的,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;有遺贈扶養協議的,按照協議辦理。
借貸雙方應本著合法、公平、互利、共贏的原則簽訂借款合同,不應為了規避風險而損害對方的利益。
律師引導當事人用5萬元做“法事”,律師要求當事人將80萬元律師費轉入個人賬戶。
當前,審判實踐雖在保證金賬戶的認定要件框架上趨於統一,但在具體審查尺度上仍存分歧,有待進一步明晰。
離婚後,是否能主張分割征遷款呢?
這些隨口一說、隨手一發的文字,真的能當成遺囑來用嗎?
近年來,隨著虛擬貨幣概念持續升溫,“炒幣”“打新”“量化理財”等網絡投資活動在社交平臺上廣泛傳播,以“穩賺不賠”“快速翻倍”等話術吸引著投資者參與。
當糾紛發生時,微信簽訂的合同中“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”的約定,其“合同簽訂地”應如何確定呢?